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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〈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92条规定:涉外民事关系以外国法为准据法,而该外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时,依外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。该国法

时间:2019-11-02 11:00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18. 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〈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92条规定:涉外民事关系以外国法为准据法,而该外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时,依外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。该国法律未做规定的,适用( )法律。 A. 住所地 B. 行为地 C.
18. 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〈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92条规定:涉外民事关系以外国法为准据法,而该外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时,依外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。该国法律未做规定的,适用( )法律。
A. 住所地
B. 行为地
C. 物之所在地
D. 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
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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