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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乙双方互负债务,没有先后履行顺序,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,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共相应的履行要求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

6. 甲、乙双方互负债务,没有先后履行顺序,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,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共相应的履行要求。这在我国合同理论上称作
A. 先履行抗辩权
B. 先诉抗辩权
C. 同时履行抗辩权
D. 不安抗辩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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